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及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部令第4号)的相关规定,现将“重庆市城口县巴山镇许家沟毒重石矿(扩建)项目”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1、项目名称:重庆市城口县巴山镇许家沟毒重石矿(扩建)项目
2、建设单位:重庆大一钡业有限公司
3、建设性质:改建
4、建设地址:重庆市城口县巴山镇立新村七社
5、建设内容:改建主井口、风井口及工业广场,改建井下生产系统,设计生产毒重石、重晶石14万吨/年。开采标高开采标高+1084~+776m。本项目不涉及破碎、筛分,矿石直接运至巴山工业园进行后续加工。
二、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重庆大一钡业有限公司
联系人:谭军
电 话:18996653031
三、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重庆科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李工
联系方式:17602345107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:
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-qyeThgWkQiLCtv2W57aSA?pwd=ut5i 提取码: ut5i
五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
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o1fOZPYuQKkxQtprW7aQsw?pwd=mhkg 提取码: mhkg
六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,同时完善环评工作,您可通过第四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,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。亦可来电或预约上门交谈(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)。
七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
自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,感谢您的参与!